时间:2017-05-27 10:54 作者: 大荔司法局讯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大荔司法局讯)进入五月份,大荔县持续30℃以上高温,烈日炎炎。城关司法所接到辖区长安屯村民求助,就村征地补偿一事寻求调解。得知这一消息后,席所长积极联系司法局基层股张亚菊股长,一同前往长安屯村了解情况。
据了解,由于当时村属小学(已停办)没有厕所,由于村上比较贫困,与卢某签订一份土地合同,约定由卢某为小学修建厕所,完成后将学校内的2亩左右土地交由卢某承包。现街道要在学校原驻地(包括卢某占有土地)为长安屯村修建村部及一个养老院。现就征地问题达不成一致。
司法局张股长耐心向卢某解释农村土地使用、承包等相关规定,集体土地应归集体所有、使用,且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用地,是不允许私人进行承包、使用的。当时签订的这份合同自始至终就是无效合同。经过多次沟通,卢某同意就补偿款问题进行协商。席所长与村支书、主任等谈话,说服村委会要体谅当年卢某也是积极帮助改善村小学的教学环境,酌情提高补偿标准。之后双方就补偿款问题私下商议。
城关司法所为长安屯村送去了法与理的清风,一场农村土地纠纷在法理和情理释解中得到有效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