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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检察: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为引领 护航幼儿健康成长

时间:2026-03-06 08:36 来源:大荔检察

正值春季开学之际,为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3月4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王亚维、梁茹梦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辖区大荔县实验幼儿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宣讲,为全体教师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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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检察干警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核心条款:第五十一条“幼儿园应当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的安全首位原则;第五十二条“突发事件应当优先保护学前儿童人身安全”的处置要求及强制报告义务;通过法条释义,帮助教师准确把握法律赋予的职责边界。同时,干警结合真实案例,对午睡安全、户外活动管理、家园沟通纠纷等常见风险点进行释法说理。现场气氛热烈,教师们纷纷表示,此次宣讲内容贴近工作实际,对今后规范履职、防范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延伸检察职能,深化“法治副校长”履职机制,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安全法治宣传,为建设平安校园、法治大荔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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