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1-13 17:56 来源:大荔法院
“没想到隔了这么多年,法院还没放弃我的案子,太感谢你们了!”接到1万元案件款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激动地说道。
2015年,被执行人张某与申请执行人王某发生交通事故,经大荔法院审理判决,张某需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十余万元及迟延履行金。但判决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张某始终未履行任何赔偿款,且长期行踪不明,导致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2026年元月9日早,申请执行人王某电话向执行干警提供了张某行踪的重要线索,执行局迅速响应,立即抽调精干力量迅速赶赴指向地点,成功将张某拘传到院。到院后,执行干警耐心向张某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希望其能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赔偿义务。经过一整天的反复调解与沟通,张某未能提出可行的履行方案。为维护法律尊严,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大荔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对张某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最终,在拘留后的第4日,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张某家人主动履行案件款1万元,其本人也作出了按月履行剩余案款的承诺,法院依法解除了对其采取的拘留措施,案件得到阶段性化解。
该案虽然标的不大,但彰显了大荔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坚定决心,无论案件时间跨度多久,只要生效法律文书未履行,法院就会一抓到底,用实际行动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