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6 10:31 来源:法治大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辖区人民陪审员参与法庭审判的工作能力,促进司法公正,为朝邑镇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近期,朝邑司法所组织新当选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业务培训。
本次培训围绕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保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条件,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形和人员,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与义务,申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本次学习,有效提升了新任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知识,为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提供动力,为打造高素质的人民陪审员打下基础。
会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座谈,各位人民陪审员畅所欲言,并纷纷表示:“人民陪审员是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是‘不穿法袍的法官’”,“在以后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努力学习相关知识,处理好工作关系,积极参与陪审工作,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忠于法律和人民,认真履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人民陪审员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今后的陪审工作中,严守审判纪律,恪守司法廉洁,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真履职、履好职”。
下一步,朝邑司法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深入发展。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