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0 10:55 来源:大荔法院
近日,大荔法院民三庭收到同一原告分别起诉大荔县域7家店铺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为贯彻落实有关诉源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到“抓前端、治未病”,实现实质性化解纠纷,民三庭特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参与诉前调解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此次联合调解工作,特委派政策法规股股长雷新胜、执法稽查股股长周武军和知识产权股股长高新峰参加了此次调解。调解过程中,民三庭庭长张蕊对涉诉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陈述,并向案件当事人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随即,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三位股长分别从其主管的业务方向入手,向各店铺经营者普及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其侵害商标权的行政处罚规定及相关典型案例处理结果。经营者们纷纷表示了解了很多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并表示在之后的经营中会多加注意,避免侵权。同时原告代理人积极与原告公司沟通,降低索赔数额。最终有4件案件达成调解协议且已实际履行,另外3件案件亦有调解意向。
此次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联动调解,将行政与司法力量相结合,是大荔法院对“府院联动”诉调对接机制的有效贯彻,亦是对上级法院关于办理知识产权批量诉讼工作的落实。今后,大荔法院将继续推广优化调解方式,从源头上减少知识产权类纠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