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4 16:27 来源:大荔法院
为推动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推行人民法庭执行由其办结的调解案件工作机制的通知》精神,探索基层法庭调执结合新模式,保证调解案件高效执结,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统一部署,作为试点法院,2024年7月4日上午,大荔法院组织召开人民法庭执行由其办结的调解案件工作推进会,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成出席会议,立案庭、审管办负责人及执行局、各派出法庭全体干警参会。
会上,执行局副局长袁宏博从执行立案、财产查控、案件关联、调查搜查、公告悬赏、事项委托、评估拍卖、拘留罚款、限消失信、案款发放、和解担保、强制腾迁、追究拒执、案件报结等方面对执行办案流程进行了全面讲解并现场就操作执行办案系统进行了演示;立案庭副庭长胡京华就执行立案流程进行了演示。
张成副院长指出,人民法庭参与执行案件办理是新时代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动法治乡村建设、保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举措。就做好此项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各法庭要切实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村委社区的联系,下大力气减轻当事人诉累,使执行工作真正贴近基层、服务基层,直接让矛盾冲突在基层得到有效解决;二是要推动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各法庭要充分发挥自身区位优势,弥补执行部门不熟悉人民法庭审结的案件案情和当地社情民意等短板,更加高效的开展查人找物工作,促进案件调解或执行到位;三是要落实诉源、执源治理。各法庭要通过参与执行促进审判,促使在审判阶段履行到位并使调解、判决书履行内容更加便于执行,降低申请执行人和法院的执行成本,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加强立审执一体化机制建设,从源头减少执行案件;四是要落实强化执行事务集约化管理。各法庭要积极配合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的指挥、管理、调度,理顺执行立案、准备、财产查控、拘传拘留、集中执行工作流程,更加高效地完成集约化查询等工作,缩短执行办案周期,为辖区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王倩
下一篇: 人民陪审员——纠纷化解助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