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2 09:27 来源:大荔检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和省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通知》,加大速裁程序适用力度,促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刑事诉讼效率。
近日,我院对12起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进行集中办理,集中告知权利义务,集中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到法院开庭宣判用时7日。在适用速裁程序集中出庭公诉时,审判机关在庭审过程中对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予以简化,重点确认速裁程序适用、指控事实、适用法律、量刑建议等方面是否存在争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12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宣判。在此过程中,公、检、法三单位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出刑事速裁快速办理、提高刑事诉讼效率的作用,实现了办理案件各环节全面提速和刑事审判提质增效。
今后我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全面、能动履职,在办理案件中始终坚持“从简不减权利、从快不降标准”的严要求,在确保案件质量大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完善程序,不断提升效率效能,实现办案质效统一,确保速裁机制更加高效运行,使公平正义能够更好更快实现,也让可预期、有温度的公正效率走进群众心中。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