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2 17:25 来源: 大荔法院
3月11日,大荔县人民法院官池人民法庭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借助诉源治理“朋友圈”,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梳理,原告李某起诉要求被告张某支付农资款15000余元,被告辩称原告所售农资因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其农作物受损,拒不支付原告农资款并提出反诉要求原告赔偿其损失。一件“小”案就此陷入僵局。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每一起“小”案都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用心用情办好。面对双方较大的对立情绪,官池法庭充分发挥“网格+诉源治理”机制作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与当地司法所、调解委员会及所在村组调解员等多元解纷“朋友圈”取得联系,各方在了解案件基本信息后,就诉争农资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被告诉求是否合理等进行分析,通过协作配合,采用背对背的方式,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在官池法庭达成调解。3月11日下午,张某向李某支付货款12520元,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案涉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法庭虽小,事关基层治理;案件不大,事关群众利益。下一步,大荔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落实“网格+诉源治理”协同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化解在基层。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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