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08:28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杜绝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1月10日上午,朝邑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春节前集中警示教育学习活动。
首先,司法所组织矫正对象集体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和法治宣传视频,并重温对辖区矫正对象警告以及收监的管理规定,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引以为戒,珍惜现在的自由。
随后,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春节期间牢记法律红线,严格要求自己,务必遵纪守法,遇到问题要运用合法的途径来反映解决,切忌冲动行事,做出违法举动。二是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杜绝人机分离,自觉接受信息化监管,确保随时能联系到人。三是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杜绝不假外出或私自外出,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报告。四是不酗酒闹事,不酒后驾车,不聚众滋事,不参与“涉黑涉恶”以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不信谣、不传谣,非必要不外出、不旅游、不流动,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少外出,减少聚会,尽量避免到人流量大的地方,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学习活动结束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社区矫正对象春节假期遵纪守法保证书》,同时在微信群向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发放《朝邑司法所2023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倡议书》,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一定会遵纪守法,积极改造。最后指导新入矫的矫正对象关注“法治大荔”公众号并坚持每天学习。
通过此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管控质量,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观念,为春节期间辖区内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一个良好氛围。
编辑:王倩
上一篇: 大荔县段家“法治讲堂”,开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