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23 16:48 来源: 大荔检察
根据全市检察院“公文质量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4月23日,大荔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建国组织全院青年干警在五楼会议室学习了《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文处理中常见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李建国讲到,我们常说字如其人,那是讲一个人的性格与作风多半体现在他的字迹中。同理,一份公文质量的优劣,也多少反应出机关单位的文风、乃至作风。尤其是我们检察机关,拟办公文更应当从严要求,严格把关。因为我们还是法律监督机关,公文是否规范、合格,还涉及到法律的权威性是否得以维护,这一点尤其应当注意。所以,市院开展的此项工作,很有必要。
会上,办公室副主任张帆带领大家详细学习了《通报》,指出了行文中典型的最易被忽略的问题,并提出标准的格式规范。
最后,办公室主任李建平进一步强调:一是要求各部室负责人要落实好部门领导负责制和承办人员首办负责制,精心、精细办好每一份文件;二是建议各部室在拟办文件时,确定拟稿人与校稿人(至少为两人以上),严格按照发文标准执行,维护好公文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三是公文送办公室审核时,如不符合标准,将予以退回并要求重新编排。符合标准,方予以盖章。希望今后大家共同努力,不断增强规范的行文意识,将标准形成习惯,使我们检察机关的公文质量再上一个台阶。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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