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17 09:22 来源:大荔法院
“终本案件”指的是执行程序中,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那么,“终本”就意味着案件就此搁置了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太感谢法院这几年来的努力了,这次剩余案件款全部到位了,我们两口的心也就安下了!”手捧22万元现金的申请执行人夫妇如是说。
申请执行人夫妇与被执行人王某本系朋友关系,多年前王某因做生意经济紧张向其借款并约定了还款时间,但在随后的偿还过程中,被执行人王某生意赔本,同时被多名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还款,显无一次性偿还能力。
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王某名下有一处小门面房,按常规程序,本应进行拍卖处置。在组织和解时,王某却多次恳请申请执行人理解他的难处,他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子女即将毕业,全家一家老小都指着这个房做点小生意,而且即便将该房屋处置,也不足以偿还他的所有债务,所以他愿意积极分批分次履行,如果违约,再拍卖房屋也不迟。随后,执行法官对其所述进行了核查,确定属实。经过多次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王某同时表示如果可以提前,他会尽力提前偿还。
2025年4月,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来院,将剩余22万元案件款提前履行完毕,遂发生本案开头一幕。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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