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2-21 16:59 来源:大荔县人民检察院
为从源头上预防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推进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的轻罪治理现代化要求,2月20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人民法院到大荔县金龙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集中公开审理了5起危险驾驶案件,给“准驾驶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教练员以及学员40余人观摩了庭审。
庭审中,5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公诉人对5名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告知其危险驾驶的法律后果以及社会影响,使现场的教练员以及学员认识到危险驾驶的法律后果。法庭当庭对5名被告人作出判决,5名被告人均服从判决。
休庭后,检法干警结合危险驾驶典型案例继续向教练员以及学员进行释法,主要针对大家一般理解的行驶距离短、偶尔酒驾、挪挪车而已等情形,从法律角度进行详细解读。
案例是最好的教材。通过此次庭审活动,进一步为驾校教练员以及学员敲响了危险驾驶的警钟,起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下一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将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把法治宣传融入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为建设平安大荔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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