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6 11:49 来源:大荔检察
为深入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陕西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省市院部署安排,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检察服务美丽陕西建设”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01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
大荔县检察院在检法大楼门前开展以“生态环境检察服务美丽陕西建设”为主题的生态环境检察宣传活动。通过布置以案释法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
02联合县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8月14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大荔县检察院协同大荔县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并前往陕西大荔朝邑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和黄河牛毛湾风景区“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进行实地巡查与宣传教育。
03广泛张挂宣传标语
在街道、湿地、乡村等显眼处悬挂宣传横幅,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04在社区、乡镇开展普法宣传
前往社区、乡镇开展法律宣传,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下一步,大荔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法治屏障。
编辑: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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