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3 12:04 来源:大荔检察
医疗机构规范运营是人民群众放心问诊、安心就医的重要保障,近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辖区内有个别口腔诊所未取得《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未经备案,从事口腔诊疗活动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存在无证行医、无照经营等违法情况,给前来就诊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安全隐患。
取缔前
针对上述情况,大荔县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对“问题”口腔诊所依法进行处理,加大对辖区口腔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短短五日内便对案涉的无证“牙科诊所”予以取缔。执法人员对牙科诊所门头当场拆除,依法收缴了非法行医诊疗设备、药品器械,在场所醒目处张贴公告,责令立即停止诊疗行为。行政机关表示,将继续加强对全县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规范、有序的医疗服务环境。
取缔后
群众身边无小事。下一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各类涉民生领域案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