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5 09:04 来源:大荔法院
“法官,我家人现在床上瘫着,没办法去法院……”
“没关系,你来不了,那我们去。”
为切实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理念,12月13日下午,大荔法院李敏法官及干警一行七人前往大荔县朝邑镇某村,将法庭“搬”到被告家中,巡回开庭审理了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本案被告骑电动三轮车外出时与一轿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被告受伤的交通事故一起。因对方车辆投保,其承保公司受偿车损费用后,依据事故责任划分比例向被告行使代位求偿权。而被告作为受伤一方,无法理解自己受伤住院,尚未得到经济赔偿和人文关怀,竟被保险公司一纸诉状告至法院。
考虑到被告的特殊情况,李法官带领民二庭审判团队、法警前往被告家中进行了一场“接地气”的庭审,也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到了司法审判。庭审结束后,李法官与原告代理律师共同协商通过“绿色通道”有效挽回被告的合理损失,让其感受到温暖。同时,李法官也为旁听村民现场“以案释法”,指导当事人应如何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就民法典、保险法等法律规定进行普法宣传。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上门开庭,不仅凸显了司法审判的力度,更传递了司法服务的温度。
今后,大荔法院将持续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积极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利用“家门口的法庭”优势,以接地气的庭审现场和生动有力的法治宣传,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最美“枫”景。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