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06 17:47 作者: 通讯员 王晨琛 宋晓燕 来源:大荔县司法局
渭南政法网(通讯员 王晨琛 宋晓燕)近期,省内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为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职能作用,大荔县司法局朝邑司法所于1月4日无缝衔接接回一名刑满释放人员。
大荔县朝邑司法所接到县司法局转派的关于刑满释放人员段某安置帮教的通知后,立即汇报朝邑镇政府分管领导,联系段某所在村干部及其家属,告知疫情防控期间接收刑满释放人员应遵守的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决定于段某释放当日一同前往华山监狱接回段某。
4日,朝邑司法所所长向监狱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段某在监表现情况,并顺利办理了交接手续。返回大荔后,司法所工作人员详细录入了段某基本信息,建立了个人档案,并与段某进行了交谈,了解了其在服刑期间的思想认识,目前的想法和今后的打算,同时讲解了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有关政策和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叮嘱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鼓励其树立生活信心,尽快适应当前的生活环境,开启新的生活。段某也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法公民。
在今后工作中,朝邑司法所将继续履职尽责,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积极为疫情防控工作做贡献。
编辑:王倩
下一篇: 大荔县下寨镇开展禁毒宣传进村入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