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0-27 08:52 作者: 通讯员 王满仓 黄蕾 来源: 渭南政法网
10月22日,大荔县人民调解协会正式成立,此家县级人民调解协会在全市尚属首家。与此同时,全县340余名各村(社 区)调委会主任、各镇(办)调委会主任进行了集中业务培训。据悉,目前市司法局已向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及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协会和县级人民调解 委员会的实施方案》(简称基层双建),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各自实际,抓好“双建”工作的落实。
基层双建旨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 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切实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平安、法治渭南建设,着力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 调解协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工作机制。为此,市司法局决定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在市、县二级普遍建立人民调解协会和县级人 民调解委员会。在已经印发的基层双建方案中,市司法局要求统一认识,落实责任;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加强协调,规范运行并充分利用现代媒体,加强对“双 建”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其他部门、行业的关注和支持,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扩大社会影响面,为双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在大荔县人民调解协会成立会上,对大荔县人民调解协会章程(草案)进行了大会表决,选举产生了19名理事,并推选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随后进行的全县基层调解主任培训会,围绕人民调解法、调解人员职业道德、调解技巧、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和平安创建等主题,300余名调解 主任接受了集中培训。县司法局局长刘彦辛就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全体人民调解员,尽职尽责、扎实工作,为辖区稳定和平安建设作贡献,做好化解矛 盾纠纷,创建和谐家园的“五大员”。这“五大员”即指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法律法规的普法员、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管理员、法律援助事项的联络员、平安创建 的宣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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