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10 10:35 来源:大荔检察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对珍惜鸟类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7月9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合县法院、县林业局来到许庄镇集市,开展以“保护野生鸟类 禁止非法捕猎、买卖”为主题的野生鸟类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宣传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常见保护鸟类图鉴》《陕西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鉴》宣传彩页,向群众普及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法律知识,并呼吁公众共同加入到爱鸟护鸟行动中来。检察干警通过办理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进行释法说理,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鲜活案例对群众进行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倡议大家不参与任何形式的非法鸟类交易活动,自觉拒绝食用野生鸟类,拒绝购买野生鸟类作为宠物。鼓励群众向身边亲友传播鸟类保护知识,带动更多人加入到保护鸟类的行列,共同为鸟类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存家园。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0余人次,有力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鸟儿是大自然的精灵,是生态平衡的维护者。下一步,大荔县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与林业、公安等职能部门紧密协作,严厉打击破坏鸟类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不断加大爱鸟、护鸟宣传力度,探索办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以法治力量守护“蓝天精灵”,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检察服务和司法保障,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编辑: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