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1-10 09:48 来源:大荔检察
大荔县是中华民族发祥地之一,距今约二十万年前,大荔人在这片沃土上繁衍生息,自春秋时代起,大荔便设州建府。境内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7处,魏长城遗址、唐金龙高塔,宋岱祠岑楼、清丰图义仓等文物古迹。同州梆子、碗碗腔斐声中外,大荔面花、同朝皮影等14项传统技艺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诞生了隋文帝杨坚等4位皇帝、救时宰相阎敬铭等15位宰相、信武将军张齐等42位将军,以及原教育部长张奚若、铁人王进喜、速算大师史丰收等名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和文化遗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1月9日上午,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瑾一行前往大荔县朝邑镇,实地走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丰图义仓、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岱祠岑楼,大荔县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同志参与寻访。
“文物保护日常工作是如何进行的?”“是否有专项资金用于修缮?”走访过程中,陈瑾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详细了解。通过实地察看,现场听取文物的历史渊源和保护现状。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文物古迹保护、解决保护困境方面,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探讨交流。陈瑾指出,要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深刻认识到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推进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走深走实,以检察力量全面加强文物司法保护,助力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
文物和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的象征,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下一步,大荔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寻访文物古迹 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专项活动工作要求,立足县域内文物文化遗产资源特点和保护利用现状,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对辖区内的文物和文化遗产进行全面寻访,加强与文物保护部门的协作配合,为大荔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