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17:31 来源:大荔公安
6 月 4 日凌晨 1 时许,西关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大荔县西三环一烧烤店内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将涉案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审查。经查,违法行为人罗某、王某在店内就餐时,邻桌的郭某借着酒劲不断对二人进行言语挑衅,服务员和周围群众上前劝解,但郭某仍不听劝,反而变本加厉,罗某和王某忍无可忍,开始出手反击,上前对郭某进行殴打。目前,三名违法行为人已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酒醒后的三人后悔不已。
当日凌晨 3 时许,民警再次接到报警,东府广场某餐饮店有人闹事。经询问,王甲、王乙、王丙(化名)三人相约喝酒,聊天过程中,因说话带脏字,邻桌的马某、李某、吝某、鱼某四人误以为三人在骂自己,七人便发生争吵,进而由争吵演变成双方互殴。目前,七名违法行为人均已被我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饮酒当适量,莫凭“酒气”逞一时之勇,酒后滋事构成违法犯罪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酒后惹是生非,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编辑:陈冰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