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16 08:30 作者: 记者 杨大君 来源:陕西网
5月15日,陕西省公安机关在渭南大荔县主会场举行了丰富多彩的“5.15”经侦宣传日活动。记者 杨大君 摄
陕西网(记者 杨大君 )5月15日,第十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陕西省公安机关在渭南大荔县主会场举行了丰富多彩的“5.15”经侦宣传日活动。宣传日的主题是“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重点围绕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常见多发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开展法律咨询和防范传授。
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尚伟,渭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徐印祖,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少飞,市金融办副主任石党军,大荔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段洪涛,大荔县公安局局长吴新利,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伟,大荔县公安局政委陈永锋等参加启动仪式。
王少飞介绍,面对当前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的严峻形势,公安机关不断探索建立打击和防范犯罪新机制,深入推进云端主战打击模式,持续加大专项打击力度,切实强化追赃挽损,努力提高执法效能,不断提升金融风险管控能力,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经济金融秩序,取得了重大战果和成效。三年来,渭南公安机关先后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54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特别是2018年以来,破获各类涉众型经济类犯罪案件10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4人,涉案资金高达8.3亿元。先后成功侦办了大荔 “12.26” 特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白水进弘公司集资诈骗案、韩城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蒲城蔡某斌等人购买假币案,临渭尚润牧业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等涉众型案件,给犯罪分子以沉重打击。
为提升宣传效果,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防范意识,渭南公安机关专门策划制作了系列宣传短片,通过案例剖析等揭露了涉嫌非法集资等常见的犯罪手法、防骗知识和自救技巧。该系列短片自5月14日开始通过互联网新媒体集中推送。活动现场,公安机关通过现场咨询、实物展览、展板海报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剖析典型案例、讲解犯罪手法、传授防范技巧、展示打击战果,帮助广大群众更加直观地识别经济违法犯罪手法,防范不法侵害。同时,公安机关还开通网络直播平台,45万余人通过网络平台观看了宣传活动启动仪式。
当天,渭南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当众宣读了《2019渭南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渭南公安机关还对2018年破获的大荔“12.26”特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的3106件涉案假烟假酒进行了集中销毁。
渭南市营商办、金融、市场监管、银联、保协、工商、烟草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市、县公安民警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群众1000余人参加了当日的宣传活动。
渭南公安机关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例:
1.大荔公安破获“12.26”特大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2017年9月30日,大荔县公安局接到县烟草专卖局反映的一条线索:从河南郑州发来的6个包裹装的是假冒“中华”牌香烟。经查,安徽砀山籍的孙某、范某和妻子、弟弟、弟媳、堂妹以及妻弟等人利欲熏心,租赁城中村一些废弃厂房组成家族式黑作坊,将低档白酒重新灌装假冒高档白酒,通过网络与河南、江西、温州等地不法分子联系提供各种名酒商标、酒瓶和包装材料,包装成名酒,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一瓶假飞天“茅台”成本价400元左右,到消费者手里就摇身按照名酒价格售出谋取暴利,涉案价值超过亿元。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当中。
2. 白水公安破获利用P2P平台集资诈骗案。2016年,白水县公安局破获了渭南市首例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实施的集资诈骗案—进弘公司集资诈骗案。经查,该案系嫌疑人曲某、梁某等人利用“进弘创利”网络平台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运营P2P平台向社会吸收资金,违规操作将所融资金转化为自由支配资金,变相建立“资金池”,以高息为诱饵等手段诱骗更多投资人在平台投资。该案涉及青岛、威海、白水等地,受害群众1000余人,涉案资金达1.7亿余元。办案民警辗转5省8市,历时10个月侦查,行程3万余公里,成功侦破该起集资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4000万元。
3. 韩城公安破获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案。韩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重点打击和摧毁职业虚开骗税团伙为重点,2018年8月,一举破获并摧毁了以张某东、董某为核心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团伙。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东先后在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了韩城随林木业有限公司、韩城余久商贸有限公司、韩城冉红商贸有限公司、陕西汇晨通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陕西邦盛卓迪化工材料有限公司五家公司,并通过购买“空壳公司”的方式,以15.2万元购买了韩城市太兴精煤有限公司的经营手续,后利用这六家公司进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犯罪活动,给国家税款造成重大损失。韩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多次奔赴上海、广东、山东多地,先后将张某东、董某等8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现该案已移送起诉至韩城市人民检察院。
4. 蒲城公安破获蔡某斌等人购买假币案。2018年7月,蒲城县公安局经过深入经营,一举破获了蔡某斌等人购买假币案。经侦查发现,蔡某斌通过雷某鸣介绍,分两次从任某波处购买20元面值的假币共计10000元。蔡某斌购买到假币后,使用这些假币以消费换取真币的方式进行犯罪,共计获取赃款4655元。蔡某斌因涉嫌购买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5. 临渭公安破获渭南尚润牧业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2018年4月,临渭公安分局依法对渭南尚润牧业有限公司立案侦查。查明:颜某、谭某某等人为了吸引群众投资养猪,通过“爱尚养猪”APP平台,设置返利层级超过三级达到十余级,设置投资到期后向客户返还投资本金加实际销售利润的16%至67%的返利规则,同时设置客户注册后通过APP自动生成的二维码推广下线注册投资养猪,可以获得下线投资金额的4%至9%不等的直接推荐的返利提成及间接推荐下线投资金额的0.5%至1%间接推荐奖励规则的团队业绩提成,以高额投资及发展下线返利规则为诱惑,向社会公众吸收投资资金。该案涉及参与群众30余万人,直接投资群众12万人,涉案资金账面流水显示约5.5亿余元,涉案人员11人全部抓捕到案,无一漏网。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尚伟,渭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徐印祖,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少飞,市金融办副主任石党军,大荔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段洪涛,大荔县公安局局长吴新利,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王伟,大荔县公安局政委陈永锋等参加启动仪式。记者 杨大君 摄
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尚伟宣布活动正式启动。记者 杨大君 摄
渭南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徐印祖主持介绍了渭南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工作情况。记者 杨大君 摄
渭南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少飞通报近年来全市打击经济犯罪战果及目前渭南市经济犯罪形式。记者 杨大君 摄
渭南市金融办副主任石党军宣读《2019渭南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记者 杨大君 摄
大荔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段洪涛致辞。记者 杨大君 摄
陕西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启动现场。记者 杨大君 摄
陕西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启动现场。记者 杨大君 摄
陕西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启动现场。记者 杨大君 摄
陕西省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活动启动现场。记者 杨大君 摄
参见启动仪式领导在背景板上签名。记者 杨大君 摄
参见启动仪式领导进入宣传区参观指导。记者 杨大君 摄
参见启动仪式领导进入宣传区参观指导。记者 杨大君 摄
参见启动仪式领导进入宣传区参观指导。记者 杨大君 摄
参见启动仪式领导进入展区参观指导。记者 杨大君 摄
活动现场,公安机关通过讲解犯罪手法、传授防范技巧,帮助广大群众识别经济违法犯罪手法,防范不法侵害。记者 杨大君 摄
活动现场,公安机关通过讲解犯罪手法、传授防范技巧,帮助广大群众识别经济违法犯罪手法,防范不法侵害。记者 杨大君 摄
防假识别宣传区。记者 杨大君 摄
宣传展板。记者 杨大君 摄
编辑:马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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