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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私自离家 传唤不到被列为逃犯

时间:2016-11-02 11:20 作者: 特约通讯员 刘海滨 来源: 渭南政法网

渭南政法网(特约通讯员 刘海滨黄龙一男子流窜大荔盗窃作案被抓因病取保,公安机关审理案件传唤时却不知去向。大荔警方将其列为逃犯上网通缉于11月1日在陕北黄陵抓获。

2015年7月,延安市黄龙县男子井某流窜大荔入室盗窃被抓获,审查后因病被取保候审。不久公安机关办理该案时对其传唤,可该井却不知去向。《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取保候审也是一种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县、市,传唤必须及时到案。2016年8月,大荔警方将井某列为逃犯上网追捕。10月30日,黄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石油中队根据公安追逃网上信息将井某抓获,11月1日,大荔警方派员赶赴黄陵,将取保候审期间私自离开居住地传唤不到的逃犯井某押解回大荔审查。

目前,井某涉嫌盗窃罪已被大荔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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