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渭南政法网首页 平安韩城网临渭政法网华州政法网华阴政法网潼关政法网富平政法网蒲城政法网白水政法网澄城政法网大荔政法网合阳政法网

首页法律咨询 >正文

【以案普法】养父车祸去世后,没有收养手续的养女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索赔,法院判了

时间:2024-12-09 08:48 来源:CCTV今日说法、临澧法院

一场亲子缘分

却缺少书面定义

一方的离开

徒留填不满的空洞

养女被要求

提供收养关系证明

2023年11月某日凌晨,聂某驾驶的小轿车和张某驾驶的三轮车在街道路口相撞,造成张某死亡。聂某所驾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责任限额为3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此交通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张丽(化名)是张某的养女,事故发生后,聂某向张丽支付了5万元的丧葬费。

双方因赔偿问题协商无果后,张丽将聂某和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保险公司辩称,张丽未提交收养关系证明,无权主张侵权赔偿。

法院:被告赔偿各项损失

40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丽为张某弟弟张一(化名)所生育,1992年2月起经亲友及群众公认后,被过继给张某,从此与张某以养女与养父关系共同生活,由张某抚养至其成年,双方建立事实收养关系。张一与张某虽未办理收养手续,但该收养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之前。当时对收养的形式要件并无法律规定,且张某、张一、张丽分别符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条件,故可以确认张某与张丽收养关系成立,即张丽为张某的养女,是张某的近亲属,有权对侵权人提起诉讼并获得赔偿金。

张某在不具有上路权和先行权的情况下,无证驾驶机动车进出道路,且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其违反路权的行为属于过错相对严重的行为,系造成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故张某应负事故主要责任,聂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综合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责任,法院确定聂某在本案中承担责任的比例为30%,张某承担责任的比例为70%。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保险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张丽各项损失40万余元,并支付聂某垫付的丧葬费5万元。对于一审判决结果,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事实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

在该案中,收养行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实施前,双方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性收养条件。虽未办理依法收养手续,但已经形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则可以认定双方收养关系成立,受法律保护。按照法律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张丽为张某的养女,系法律意义上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近亲属主体,有权对侵权人提起诉讼获得身故赔偿金。本案的判决符合收养相关法律的立法本意,保护了被收养方的合法权益,符合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和公序良俗。


编辑:王倩

返回网站首页